根据《河北雄安新区专项岗位和辅助性岗位管理办法》和《容城县专项岗位和辅助性岗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开展招聘专项岗位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专项岗安置对象须为本人或配偶具有雄安新区户籍、18-60周岁的下列人员:
1、被征迁或完全失地农民;
2、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3、失业6个月以上并在就业部门登记失业人员;
4、毕业5年内且当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残疾人;
6、退役军人;
7、就业困难人员。
自愿从事专项岗位工作,且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2、身体健康,适合用人单位工作需要;
3、服从组织分配,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4、名下无营业证照,不担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5、无其他不符合报名的条件。
二、岗位设置
专项岗主要是满足新区规划建设、城市发展运营管理等非营利性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同一人员可享受专辅岗在岗及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每次协议期限不超过1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岗位请详见:

三、待遇标准
专项岗位工资按雄安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目前最低工资标准2380元/月)。依法为在岗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
四、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
报名链接:https://rongcheng.xatalent.cn/content/specialJobs/show/60022.html(暂不支持手机报名,请用电脑复制上述链接进行报名)
报名人员需先注册账户,完善并保存个人简历后,方可完成报名操作。显示“提交成功”即为报名完成,否则报名不成功!可在个人后台点击<专岗辅岗>查询报名情况。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19日
咨询电话:0312-5612886
五、资格审核与人员录用
容城县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及提供资料进行初审,报名人员先参加笔试,由用人单位进行面试,经笔试、面试合格的人员参加培训,培训合格的人员安置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