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请注意,及时缴纳2025上半年职工医保!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现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相关政策提示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5年上半年每月基本医疗保险费金额为450.1 元/月,可以选择按月、按半年缴费,缴费时间为每月1日到25日。
二、缴费方式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大厅自助终端,窗口缴费。
线上缴费流程:
①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
②点击左下角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进行验证
③进行人脸识别后选择为自己或他人缴费:
输入证件号码、姓名、图片验证码后点击确认
④核对参保信息无误后点击缴费:
该步骤可以修改”费款属期止”来选择是按月缴费还是按半年缴费,确定缴费金额无误后根据提示完成缴费。
在微信公众号缴费后,需要等待3-5个工作日完成费款的上解入库,待费款入库后即可在微信公众号开具缴费证明,在自助缴费终端开具完税证明。
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常见问题解答
1.灵活就业人员忘记(中断)缴费会有什么影响?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中断期间的职工医保待遇可以按规定追溯享受。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在足额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补缴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职工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灵活就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医疗保险怎么办?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自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职工在新区统筹区域外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的,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年限不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或者继续缴纳至规定年限。
3.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登记、停保、在职转退休业务的时间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参加职工医保,在办理参保续保、停保、在职转退休(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请及时联系当地医保经办部门申请医保退休)、终止参保等业务需要在每月25日前办理。
不需补缴的灵活就业参保业务可在微信公众号“河北税务”办理,需要补缴的灵活就业参保业务可携带身份证件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办理,办理时间为每月 25 日前。
如需办理灵活就业暂停参保业务,在无历史欠缴记录的情况下,可登录微信小程序“河北智慧医保”办理,办理时间均为每月 25 日前。
为了不影响您的医保待遇,请您按时缴费。
联系电话:
职工医保:0312-5561010
税务部门:0312-5865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