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对象
保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按时、足额缴纳城乡居民的参保人员均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
二、保障时限
2017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险期限为2017年1月1日零时至2017年12月31日24时。
三、保障水平
1. 起付标准。2017年大病保险年度起付标准为1.3万元,国家级、省级贫困县起付线减免1000元,为1.2万元。
2. 支付比例和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大病保险支付比例不低于50%,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但最高不超过90%。2017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四、支付流程
五、所需材料
没有医保卡的需带:身体证、参合证、银行卡(本人)
有医保卡的需带:医保卡
安新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312-5331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