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很多老铁说道:近几天收到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重要提示:您的经营主体尚未报送年度报告,请于2024年6月30日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23年度报告。为避免网络拥挤或漏报,请提前报送。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咨询电话:
0312-5836306(雄安新区)
0312-6151020(雄县)
0312-5613519(容城县)
0312-5338012(安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