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河北省高院关于司法辅助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法律工作;3.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情形等不适宜聘用的情形;5.无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1)负责法院案件的扫描整理工作;
(2)辅助法院电子卷宗的集约编目工作。
1.试用期2个月,转正后应发工资 3500-4000元/月(含个人社保及公积金部分),按照当地标准缴纳五险一金,每年年底根据工作情况发放年终奖励。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1日-9月25中午12:00止。2.报名方式:投递个人简历至邮箱:535314372@qq.com3.报名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在面试阶段收取复印件,查验原件)。4.将通过邮箱或电话的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考试时间和地点。
初试总成绩为100分,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笔试(成绩占比60%),第二部分基础技能测试(成绩占比40%),总成绩排名按岗位1:2比例进入复试阶段(具体视实际报名人数而定)。
(1)笔试(总分100分):法律基础常识、语言理解与表达、文书写作等内容;(2)基础技能测试: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需每分钟80字以上,正确率达到95%以上;6.根据初试结果,筛选后确定复试名单,面试官对候选人给予综合评估,择优录用。7.根据面试结果拟定录用人员名单,进行最终评估和审核;1.体检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选;2.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3.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主放弃。1.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公司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个人及近亲属)到户籍地所在的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2.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开具证明材料,视作自主放弃。1.经招聘测试、体检、资格审查后,广东汉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确认录用人员发放录用通知,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将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2.录用人员需按照通知时间如期报到,未经协商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录用。1.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的报名人员;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承诺推荐报名、确认招录为形式的有偿服务均与广东汉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无关,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3.因工作需要,公司有权对录用人员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进行适当调整。4.参与考试人员需持有个人身份证。若未提供证明,视作缺席处理。
本公告由广东汉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老师18233985821
广东汉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