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关于2023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的通知
一、报名条件
自愿从事临时公益性岗位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现象;
3.身体健康,适合用人单位工作需要;
4.不能在参加临时公益性岗位或在岗期间在村两委任职、领取营业执照、企业参保、在公司任企业股东、高管、监事、理事、经理、董事、执行董事等现象。
二、岗位设置
雄安新区昝岗管理委员会、雄县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共雄县县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以及雄县卫生健康局共设置临时公益性岗位28个,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方面,服务期最长不超过2年。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执行。给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四、报名方式
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到雄县就业服务局二楼203(雄县文昌大街312号)报名登记。
联系电话:0312-5811829。
五、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9日(节假日除外),择期岗前培训,根据培训结果及岗位供求情况,择优录取。
安新县关于2023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的通知
一、报名条件
拥有安新县户籍或安新县居住证的常住人员,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优先招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愿从事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且满足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身体健康,适合工作需要;
3.未申办营业执照或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二、岗位设置
我县设置34个临时公益性岗位。临时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开发设置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方面。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签订就业援助协议(一年一签),并严格执行两年退出机制,两年后自动解除援助协议。
四、工资待遇
临时公益性岗位补贴实行先发后补,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我县目前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社会保险补贴包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由本人承担。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9日
2.报名方式: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一份、《安新县2023年大学生临时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一份至安新县雁翎西路137号就业服务局财务室。
六、人员录用
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双向选聘,由县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与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实施双向精准匹配对接。咨询电话:0312-5331393
附件:安新县2023年大学生临时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