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安新镇宋庄村部分被征地群众养老保险参保补贴金额及险种的公示
根据《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养老保险参保补贴实施办法》(54号文)等有关政策,我局对安新镇宋庄村享受“被征地群众养老保险参保补贴”资格及待遇进行了审核,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19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安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客观真实,并提供相关证据或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2-5338005(安新县被征地群众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贴办公室)
附件:
安新县安新镇宋庄村部分被征地群众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贴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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