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公开招聘
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县公安机关用人需要,经研究,以劳务派遣方式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额及条件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三、招聘程序
鉴于疫情防控形势,体能测试、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 等时间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QQ群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项目为:①纵跳摸高② 10 米× 4 往返跑③男子 1000 米跑,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如下:
其中10 米×4 往返跑与1000 米跑按用时长短由低到高排名,设置单项总成绩1000米跑为45分、10 米×4 往返跑40分,按名次高低依次递减0.1分,如1000 米跑第一名45分,第二名44.9分。纵跳摸高成绩分为6个标准,如大于等于265厘米记为15分、小于265厘米大于等于255厘米记为12分、以此类推,低于215厘米记为0分(不包含215厘米)
体能测试三项综合成绩排名,按进入笔试人数与报考人数的1:1.5进入笔试环节,并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考试时限 1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
笔试成绩排名按通过人数与笔试人数的1:1.5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结合体测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进入体检环节。
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为:①面试成绩高的;②全日制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③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政治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规定进行。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面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七天。
对体检、政治考察以及公示期间经举报查实的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四、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四年,雄县公安局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使用。合同期满,经雄县公安局考核合格后,可与劳务派遣公司续签聘用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超过五年。
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比照本县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岗位津贴、值班加班补贴、绩效等根据工作实际考核情况发放,最高 1000 元每月。
统一发放帽类、服装类、鞋类等四季辅警服装及标识,单位可提供食宿。
本公告由雄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312-5821110、0312-615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