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2〕第006号
西关村民委员会及所有农户:
为实施容城县城区组团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西关村集体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南,北至和平路、南至容城县人民检察院、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西至澳森南大街、东至居民点的土地,依照县城组团规划,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容城县住宅管控处置项目用地。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 7.6440 公顷,其中:农用地 6.1840 公顷、建设用地 1.4575 公顷、未利用地 0.0025 公顷。
二、征地补偿的方式和标准
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给予安置房补偿;征收除宅基地以外的土地,按《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偿。资金分配方式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雄安新区征迁安置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执行。
三、宅基地上房屋补偿标准
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上房屋给予安置房补偿。
四、安置办法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征收的,给予住房安置。涉及土地征收的,依据《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符合条件时,将被征地群众纳入民生保障体系。
五、其他事项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5月18日期间,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西关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30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特此公告。
容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