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2021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居民区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经雄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为雄县县城居民区卫生服务点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2、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名,详见《雄县2021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河北雄安新区户籍(含苟各庄镇、鄚州镇、七间房乡、龙化乡);报考者父母或者配偶如为雄安新区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配偶户籍迁入、结婚登记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胜任社区卫生工作,服从安排。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年龄在35周岁(198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整体拆迁村安置对象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已取得与聘用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具体详见《雄县2021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7、正在读研或规培,未取得毕业证书或规培证的,不得应聘。
8、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9、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政审材料、档案,逾期不能提交的视为放弃。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为:智源招聘考试网(http://www.hebrpo.com)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9:00至2021年12月13日17:00。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17:00。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4、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面试前,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6、报名结束后,对符合条件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
7、政策咨询电话:0312--5561515;
技术咨询电话:0311—85040704;85625268。
特别提示:本次招录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和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四、笔试和证件审核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4、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5、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6、笔试结束后三日内,考生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7、证件审核。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证件审核。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
(1)本人报名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完成规培的要出具规培医院证明。
(4)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如父母为雄安新区户籍的,提供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如配偶为雄安新区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6)整体拆迁村的安置对象需提供所在村和乡镇政府证明。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向下顺延至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范围。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或有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