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雄安新区公安局发布《2021年公务员四级联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雄安新区考区考务安排的通知》显示,报考雄安新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将于4月23日(周五)进行体能测试。
同时,河北省2021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雄安新区考区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需于4月24日至4月26日到雄安新区容城县喆啡酒店进行证件审核。
详情如下:
2021年公务员四级联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体能测评雄安新区考区考务安排的通知
报考雄安新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现将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地点:
二、体能测评时间:
体能测评:4月23日(周五),上午9:00-12:00。
递补人员测评:4月24日(周六),上午9:00-12:00。
考生需要提前30分钟到达集合地点进行编组。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河北省2021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及《河北省2021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体能测评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服从防疫人员安排,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参加体能测评,考生需掌握体能测评相关标准和要求(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
2.考生4月23日凭笔试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打印的《体能测评表》、《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体能测评)》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考生须牢记上述体能测评地点、时间要求,务必按要求带齐相关证件,同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特别注意:4月24日只针对递补人员进行体能测评。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评资格。
3.考生入场后,按照工作人员安排候考。考生手机等电子通信工具一律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拒不上交或隐匿不交者,无论是否开机、是否使用,一经发现,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4.由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随机编组,发放号码胸牌,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行体能测评。
5.体能测评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立即离开测评考场。
6.考生在任何一个体能测评项目不合格,即终止测评,由工作人员带离测评地点。
7.请考生自行准备好参加体能测评所需的衣物、运动鞋等物品,如需食物和饮用水,请考生自备。
8.在体能测评期间,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脱离队伍,不准大声喧哗,不准随意出入,不得滋事扰乱考场秩序。如需上洗手间,须由工作人员陪同。考生要尊重裁判员和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否则取消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的受测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体能测评不合格及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而自动放弃的报考人员,不得作为面试人选。
咨询电话:0312-5620605
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
雄安新区公安局
2021年4月20日
2021年公务员四级联考雄安新区考区 面试人选证件审核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省2021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招录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将对雄安新区考区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进行证件审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件审核时间 2021年4月24日至4月26日(8:30-12:00,13:30-17:30)。 二、证件审核地点 三、乘车路线 高铁白洋淀站乘坐雄安新1路,体育馆站下车。 四、四级联考考生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各位考生自行下载打印《2021年雄安新区招录公务员面试证件审核表》并填写一份,需粘贴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携带至现场进行证件审核。按照报考职位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自己符合职位条件的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生源地)材料和其他有关证明等。其他具体要求如下: (一)除全日制高等院校2021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外,若报考人员具有河北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需提供能证明本人具有河北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的证件,户口以2021年3月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若报考者的特定关系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有河北省常住户籍的,还需提供能证明其特定关系及其户籍的材料:1.结婚证(结婚登记时间为2021年3月3日前);2.个人特定关系的书面声明保证(特定关系人签署属实意见后签字并加按手印);3.特定关系人的户口本;4.特定关系人所在单位、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材料。 (二)2021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加盖学校(院)公章的和填好本人基本信息的《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学生证丢失的需由学校出具证明,证明其取得学历学位及专业和毕业时间等情况);其他2021年非普通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学校证明需注明毕业的具体日期)、《学生证》和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报考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职位的考生,需出具相应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成绩证明。 (四)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五)报考要求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需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工作证明需注明工作起止时间(报考岗位对工作单位性质、从事工作领域、所属地区等有特殊要求的,须就有关情况做出详细说明)。 (六)报考要求中国共产党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个人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七)报考限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退役证》。 (八)报考限定户籍(或生源地)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本人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证明(升学而迁出户口底册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材料需考生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五、证件审核结果 经证件审核,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进入面试。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凡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请考生本人自觉对个人信息做好保密工作,因个人原因泄密,责任自负。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