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省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阻断县城三轮、四轮车营运市场带来的潜在疫情传播途径,经雄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1年1月9日起,三轮、四轮车暂停营运。
当前,县城内三轮、四轮车营运现象仍然存在,为有效遏制非法营运行为及其带来的疫情防控、交通安全等重大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从事载客营运活动。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所有人、驾驶人应立即自行停止载客营运行为,对违规从事营运的,交通管理大队将联合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依法予以查扣处罚。
二、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应自觉接受检查,对拒不接受检查、聚众闹事、阻碍执行公务的,移送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广大群众增强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乘坐合法营运车辆,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发现非法营运行为,积极举报,举报电话:0312-5811158。
具体解封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通知,希望广大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驾驶员予以理解、配合,疫情期间主动停止营运行为,积极支持我县疫情防控及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管理工作,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