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雄县人民政府批准,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公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20名。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人员共计20名,其中城乡管控辅助执法人员16名,城乡环卫辅助执法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仅限男性; 3.个人品行良好,爱岗敬业;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三年内能正常工作; 5.具有雄县户籍或雄县居住证明; 6.身高170cm及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晰; 7.专业要求: 法学、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文秘类,风景园林、景观学、景观建筑设计、网络与新媒体; 8.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9.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时间: 11月20日-11月24日 报名地点: 雄县雄州路万博大厦12楼西侧雄县建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本次招聘必须本人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均需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复印件或人事局出具报到证存放人才中心的证明、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一份、报名登记表(可现场领取填写),近期彩色小二寸照片5张。 报名考务费45元。
2.笔试笔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 (一张卷) 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取前20名,末位成绩并列的选取综合条件较优者进入体检环节,成绩公布三天。
3.体检: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政审:对体检、考察考核以及公示期间经举报查实的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5.聘用: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试用期一个月。 初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试用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三年。 合同期满,双方另行协商合同续签事宜。
四、待遇与管理
1.待遇: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比照本县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2.管理:劳务公司与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聘用人员由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统一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局可按工作需求,安排聘用人员到相关科室开展工作。
联系电话:0312-5561313、 0312-5866262
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11月14日
原标题: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