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雄安新区管委会发布《关于划定雄安新区移动源污染物低排放控制区的通告》,控制区划定范围为雄安新区全部行政区划,管控对象主要包括非道路移动机械、重型柴油车和轻型汽车。自7月15号起,新区严格控制移动源污染,实行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严格监管非道路移动源。
7月15日起,雄安新区范围内建设工程和工业企业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都须符合烟度限值Ⅲ类要求,这也是目前国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最高标准的环保要求。同时,新区将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严格监管,实现检测、挂牌、贴标、定位等“四位一体”监管制度全覆盖。
按照《通告》,雄安新区范围内新购置非道路移动机械和重型运输车辆,如有新能源车型,必须购置新能源车型。明年1月1日起,建设工程使用的重型柴油车不得低于国五排放标准,并且要满足相关排放限值要求。明年年底前,新区范围内运营的公共汽车、环卫、通勤、轻型物流配送等车辆,全部实现新能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