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根据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容城县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土地转用征收工作的通知,并经容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容城县自然资源局分别在大河镇河西村、八于乡龚庄村村务公开栏张贴征地告知书。
征地告知书主要包括被征地面积和土地用途,并明确了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如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容城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听证。

征地告知书
八于乡龚庄村村委会及所有农户:
为了雄
安新区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全部土地,面积约59.4683公顷。依照新区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
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雄
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雄
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按照每亩12万元的标准支付土地综合地价补偿。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2.住房安置:3社
保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容城县自然资源局(
容城县国土资源局代章)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