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雄县分局执法人员近日在京雄高铁建设现场检查时发现,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且对执法人员的合法调查拒不配合。
现场检查发现,负责京雄高铁站房标段之一的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在雄县昝岗镇高辛庄村违规建设钢筋加工点一处,规模较大,在京雄高铁环评审批红线外,至今未提供国土、安全、环保等相关手续。
执法人员在对这一钢筋加工点检查时发现,加工点存在露天焊接钢筋等污染环境行为,室内焊接烟尘收集装置闲置,未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涉嫌环境违法。
针对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钢筋加工点涉嫌环境违法问题,4月9日,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雄县分局要求中铁十二局项目负责人配合执法调查,但相关负责人借故推脱,且其委派的工作人员在接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雄县分局作调查询问笔录时“一问三不知”,拒不提供委托书、任命书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资料。
此外,执法人员检查还发现,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抑尘设施未使用,扬尘问题严重,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不到位。
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建设单位助力河北雄安新区建设成绩值得肯定,但在雄安新区搞建设,必须依法依规、按章办事。
同时,希望参与到雄安新区建设的各施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环保意识,落实施工期间各项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做到“谁污染谁治理”,依法依规共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雄安新区。
新闻延伸:
雄安扬尘治理新规:一年两次红牌警告 停止投标资格
日前,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雄安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暂行办法》,对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施工现场环境治理“红黄牌”警示告诫,采用积分制,并计入雄安新区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系统。12个月之内两次“红牌”警告,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将被纳入雄安新区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停止参与雄安新区的建筑市场投标资格。
根据办法,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工程建设项目予以“黄牌”警示告诫:未落实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工程出口两侧各100米路面未实现“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等不符合环境治理要求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连续两次被建设管理部门扬尘治理综合考核不达标的;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未落实应急措施要求的;因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且情节严重的;因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不到位被媒体曝光的;其他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工程建设项目予以“红牌”警示告诫:连续两次受到“黄牌”警示告诫处理的;因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因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不到位被媒体曝光两次(含)以上的;其他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且情节恶劣的。
“黄牌”警示告诫处理措施主要包括约谈告诫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工程项目及参建单位,责任单位委派企业主管领导实行驻场管理,实行差别化监管、增加监管频次。“红牌”警示告诫处理措施主要包括实施本规定“黄牌”警示告诫处理措施,暂停责任单位在雄安新区建筑市场投标资格90日,工程项目不得参与涉及环境方面的创先评优、表彰先进、荣誉称号等激励性活动评选,责任单位的不良信息被记入新区诚信“黑名单”等。警示告诫后,相关单位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自动解除。
办法提出,建设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督机构在建设工程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中,要将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列入日常监管范围,组织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并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环节的巡查。加强扬尘违法行为闭环管理,建立扬尘执法检查量、违法查处率等指标体系,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对视频监控、在线监测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在24小时内现场核验,确保违法查处率与实际违法情况相匹配。建立举报投诉受理机制,接受社会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对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要在24小时内现场核实处理。
办法适用于雄安新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筑物拆除、配套设施、水利、交通等工程施工活动的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
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着力提高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设施工扬尘治理体系,提高文明施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