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县就业服务局关于“雄安新区被征地农民
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定点培训学校的
公 告
依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雄安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创业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人社字﹝2017﹞227号)和《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冀财社﹝2016﹞158号)文件要求,我县关于“雄安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创业培训项目”,经县财政局批准后,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我们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最终确定了11家培训学校为“雄安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容城县定点培训学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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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城县就业服务局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