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
劳务派遣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劳务派遣单位:
为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监督管理,促进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发展,按照上级部门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二、年检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法定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单位。
三、年检上报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3、《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书》(附件1)和财务审计报告。
4、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属自有场地的提交场地产权证明,属租赁场地的提供租赁合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自查。开展劳务派遣单位年检是贯彻《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安排专人按时做好自查和上报工作。
(二)如实填报,按时上报。各单位务必按照要求如实、完整的填报材料,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25年3月31日前请将纸质版资料报送到容城县就业服务中心(容城县容美路政务服务中心6楼607室)。
(三)强化责任,依法经营。通过年检强化依法经营意识,我中心将对逾期未报告或者提交报告不符合要求、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交虚假资料、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