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县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相关会议通知,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将于2023年12月25日截止。
请广大居民朋友于2023年12月25日前及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结束后无法补缴,如没有参保,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将无法报销。
按新区规定,全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缴费标准分为两档,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一档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年,财政补助不低于760元/年;二档个人缴费标准为600元/年,财政补助不低于1200元/年。
为儿女参保献爱心,为父母参保尽孝心、为自己参保享安心!尊敬的广大城乡居民,请您尽快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享受您应有的权利。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