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被征地群众参保补贴集中报销的
通 知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规范被征地群众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贴个人账户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被征地群众参保补贴个人账户资金集中报销流程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2019-2021年度整体征迁村的被征地群众2022年度职工养老保险缴费(2022年已享受就业局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除外)。
二、报销资料
1.参保地税务或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参保缴费证明(完税证明或个人账户对账单)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一份(一类卡、复印件空白处填写银行卡开户行)。
三、报销时间、地址
报销时间: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31日
地址:雄县文昌大街116号雄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人才发展中心一层)
咨询电话:0312-5561083
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30日